通知公告

首 页研究生管理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发布作者:聂凯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1年寒假时间为2020110日(星期日)至228日(星期日),228日(星期日)学生报到,3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做好研究生寒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部署和要求,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研究生安全教育,扎实做好寒假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多病同防”责任,掌握研究生动态去向,确保研究生健康安全。

1.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提醒研究生每日按时在“智慧服务中心”的“学生健康信息填报”中填报健康情况及位置信息。

2.组织安全教育学习。组织全体研究生认真学习湖北省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并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和《2021年寒假研究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由学生留存。学生领取告知(提示)后,在《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签收表》(附件1)上签字,签收表由学院留存。

3.引导研究生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培养单位应特别加强研究生寒假的交通、人身、财产、饮食(酒)等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贴吧、网络不良借贷等做到不接触、不参与,发现问题及时报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二、做好研究生寒假离校情况统计及管理工作

1.统计研究生寒假离校情况。于16日下午1600前将《2021年寒假研究生离校情况汇总表》(附件2)交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综合楼636室),电子文档发至[email protected]

2.根据学校2021年假期工作总体要求,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有承担重要科研任务且必须使用学校实验室设备资源的研究生,离校时间可延长至2021年1月29日(视疫情情况和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调整离校时间)。所有延迟离校的研究生需填写《2021年寒假研究生留校开展科研工作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同意、学院严格审核后报研工部备案方可留校。1月29日后,原则上均应离校

3.各培养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工作专班,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人文关怀。严格执行研究生留校期间院领导值班制度,明确寒假研究生留校工作负责人和留校学生联络人,压实工作责任,针对研究生延迟离校时段、住宿区间、留校工作安排、学生发热管理等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于1616:00前将假期值班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交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综合楼636室),电子文档发至[email protected]

4.研究生导师是留校开展科研工作研究生的首要责任人。要加强假期防疫管理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研究生严格落实防疫相关要求,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和宿舍管理规定。

5.加强联络和管理。研工部负责组建相关工作人员联络管理微信(QQ)群,建立假期工作人员通联表。各学院负责组建留校研究生微信(QQ)群,及时沟通和反馈学生情况,动态掌握假期学生离校、返校情况。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研工部和保卫部门,如无特殊情况,每日15:00前在联络管理群内报平安。

6.留校学生需服从管理,按照申报备案时间留校。住宿需根据防疫指挥部要求及学校后勤保障部门实际情况相对集中住宿。留校开展科研工作的研究生应遵守校纪校规,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提高警惕,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杜绝饮酒、酗酒;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其他违规物品等。离校时需到楼栋宿舍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请管理员检查宿舍断电、断水、关门、关窗情况,张贴封条后方可离开,楼栋管理员每天对未张贴封条的寝室进行巡查,及时掌握留校学生进出情况。




附件:

1.《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和承诺书签收表

2.2021年寒假研究生离校情况汇总表》

3.2021年寒假研究生寒假留校开展科研工作申请表》


湖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01230日


关闭

研究生院
青春湖小研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编:430062

电话:027-88661191  邮件:[email protected]